浙江省输血协会讲课费等相关费用执行标准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20
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机关会议费培训费有关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8〕1号)等上级有关规定,根据本会实际情况,制定协会相关费用执行标准:
一、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
(一)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300元;
(二)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
(三)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
(四)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
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
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同时为多班次一并授课的,不重复计算讲课费。
二、专家费执行以下标准:
(一)咨询费、论证费、评审费等相关费用每人每半天最高不超过600元;
(二)针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组织的各类技术审查、督导等专家费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300元。
三、劳务费执行以下标准:
协会各类会议、培训、活动等非协会工作人员的劳务费(加班费)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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