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血液中心科研用血申请流程(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用血工作,现将科研用血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申请相关要求
申请单位向中心业务科教科提交科研用血申请表(附件1)和相关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2),须具有独立承担科研用血活动相关法律责任的能力,具有生物(血液)污物处理排放和科研用血的资质和相关制度,同一单位不同科研项目用血应分别申报,对科研用血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日期、品种、数量、用途、使用后处理情况做好记录并保证可追溯性;科研项目原则上应取得市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科研主管部门的立项,并通过伦理审查。项目合同或计划书应明确科研用血的来源、品种和数量,并具有不可替代性。
二、申请流程(附件3)
1.申请 申请单位向血液中心业务科教科提交科研用血申请材料。联系电话:0571-57888033;邮箱:yw@zjb.org.cn。
2.批准 非医疗机构科研用血申请经血液中心审核并加盖“科研用血专用章”后供应;医疗机构科研用血申请经血液中心审核并加盖“科研用血专用章”,报省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处核准后供应。
3.用血 申请单位须提前2个工作日向血液中心预约。血液中心根据临床用血及血液库存等情况,酌情安排。
三、收费
常规血液科研用血,按照临床用血收费标准收取科研用血费用。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的科研用血,遵循公益性原则,按照出库时实际需要增加检测项目的成本收取科研用血费用。
附件:
1.科研用血审批表(下载)
2.科研用血申请相关材料清单
3.流程图
附件2 科研用血申请相关材料清单
1.科研用血审批表(一式贰份,加盖公章)
2.单位资质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人证书
3.科研项目批文及项目书
4.科研项目伦理批文
5.实验室生物安全资质证明:浙江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证书
附件3 流程图
1.医疗机构

2.非医疗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