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必答
查看留言 我要留言
内容:
2013年9月份,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该办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献血荣誉证》背面修订后《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规定: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4000毫升,银奖6000毫升,金奖8000毫升)的献血者,凭相关证件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您好,根据以上网络收集的信息,省外的献血数量是能够合并到省内的是吗?请问该怎么操作?我目前省内外共献血2900ml,能提前合并吗?大概多久可以合并成功? 我是以下情况,请您参考: 我目前在省内献血1300ml,省外(山东青岛)献血1600ml,我想要申请国内无偿献血铜奖,如果能顺利合并,那我就只差1100ml,我想能否提前申请合并?届时献血达到4000ml,听说是会自动发放证书的?具体情况请您介绍。谢谢!
回复:
尊敬的献血者:想荣获“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资格有两种途径:一是在浙江省内献血达4000毫升;二是在浙江省内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您如果达到其中一项,都可以直接进入“浙江献血”小程序的“荣誉证申请”栏,进行申请!感谢您的提问!
内容:
腰椎融合术后四个多月,可以献血吗?
回复:
感谢参加无偿献血的这一份热情。针对术后献血问题,要看您自己的恢复情况,一般来说,手术后一年可以考虑参加无偿献血,但具体情况还是要由体检医生检查后而定。感谢您的提问,祝您身体完全恢复健康!
内容:
本人获得献血荣誉证,因拉肚子第一次去社区医院就诊,社区医院没有挂号费,但医生看完病开完药自动加个诊疗费5元,和医生沟通,表示自己也献血,不清楚能减免,也无法减免。 去三甲医院挂消化内科,不让看病。说卫健委要求,好像5-10月,拉肚子需要去肠道科,肠道科说有点低烧,37.5度就要去发热门诊。然后就这样一个小问题,挂了三个科室。除消化内科是普通门诊。其它的是急诊,医生也是先看病,后直接挂号费和化验一起收。问是否能减免,医生表示自己也献血,不清楚这个政策。 去急诊挂号处申请退费,无法减免加收的10元诊查费(丙类)。 急诊不是专家号,急诊加收的也是诊查费。作为本应该在普通门诊看病的,非要我去急诊。荣誉证本身减免普通挂号费。是否应该把这周末加收的和急诊加收的纳入进去。否则,正常献血的时候是我自愿的,周一到周五来献血应该付误工费,血液紧张的时候召集我来献血,是不是应该付点应特殊误工费呢? #献血荣誉证 #社区医院无法减免诊疗费 #三甲医疗无法减免急诊
回复:
尊敬的献血者:您的就医过程中,就挂号问题提出了些意见和建议,首先表示非常感谢,就关于挂号问题我们已经转给有关管理部门。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修订)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凭相关证件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三免证的门诊诊查费减免具体规定由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执行,按法律规定凡门诊诊查费都应该减免,现在关键问题是:门诊诊查费该怎么定义?急诊挂号费、加收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是不是属于门诊诊查费?如果以上都属于门诊诊查费,那么,所有的挂号费都应该减免,包括专家门诊挂号也应该减免。该问题值得大家讨论!十分感谢您的提问,对你在医院遇到多次挂号的问题表示同情!
查看留言 我要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