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or Benefits 献血权益
浙江无偿献血者关爱权益
全省性关爱政策
(一)浙江医疗机构"五优先"就医关爱无偿献血者试点工作
2026年4月1日起,浙江医疗机构"五优先"就医关爱无偿献血者试点工作启动,以实打实的就医便利,回馈每一位无偿献血者。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无偿献血者,可以享受"五优先"权益:
(一)在浙江省内参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自献血后一年内,本人享有"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取药、优先住院、优先用血"服务权益,其直系亲属享有与献血者累计献血量等量的"优先用血"服务权益。
(二)在浙江省内累计无偿献血量达4000毫升及以上的献血者,本人享有"五优先"服务权益;其直系亲属享有与献血者累计献血量等量的"优先用血"服务权益。
符合条件的献血者可以通过支付宝打开"浙江省电子无偿献血证",进入 "医健关爱"专区,系统自动匹配权益,选择医院与对应权益并确认提交,即可享受优先就医、优先用血服务。

开展试点医院名单:
杭州: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浙江萧山医院、杭州市萧山区中医院
宁波: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宁波市第二医院、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宁波市中医院、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宁波市第六医院
温州: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
丽水:丽水市中心医院、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二)浙江省献血者权益
无偿献血,助人助己
献血者及父母、配偶、子女享优先用血
献血400ML,终身免费用血
献血4000ML,享“三免”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献血者享有如下权益:
优先用血保障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中规定,“献血者享有优先用血权利。除临床急救用血外,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献血者临床用血”。
通过浙江省无偿献血证小程序,“献血者就医五优先"中“优先用血"服务功能,献血者可便捷申请(系统将自动识别全国献血记录)。除急救用血外,献血者本人享有优先用血权益,献血者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享有与献血者累计献血量等量的优先用血权益。
用血费用减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制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为方便广大无偿献血者,2019年,浙江省推出“用血服务不用跑"项目,在医院即可便捷化办理用血费用直免。2023年6月起,浙江省“用血服务不用跑”项目进行了全面迭代升级,实现了材料获取的“自动化”,办理流程的“无纸化”,用血减免“智能化”。
省外在浙就医的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也可以通过浙江省承建的微信“全国电子献血证小程序"中的“跨省异地减免办理”功能,线上便捷办理。
浙江省三免权益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规定,本省累计献血量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标准(4000ml)或在本省申报并已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可以办理“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享有以下三免权益:
1、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2、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
3、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
符合条件的献血者,通过“浙江省电子无偿献血证”中的“三免荣誉证申领”即可申办。













